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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警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危化品车辆

发布时间:2015-08-19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五中队

查获一辆严重超载且涉嫌非法运输危化品车辆有效的排除安全隐患

  全民公众讯(龚超 黄健)8月12日,天津港区瑞海公司物流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引发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8月17日,高速公路管路支队二大队五中队在提前开展“打非治违”第三波次行动危化物品运输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首日,查获一辆严重超载及涉嫌非法运营非法运营液化气车辆。

  2015年08月17日13时10分,值班民警叶灿接到高速支队指挥中心96122指令称“在今天晚上18时30分至19时左右有一辆号牌为贵A555J5号白色轻型厢式货车,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要经过我中队辖区镇宁收费站,请提前部署组织查缉”。接到电话后中队民警叶灿立即向中队带班领导汇报,中队带班领导周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查缉工作,未避免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看见拦截车辆强制冲关现象的发生,中队领导安排民警叶灿、汪石星及两名协警将一辆警车停放在镇宁收费站入口,中队民警许斌及两名协勤一辆警车停放在镇宁收费站出口,避免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冲关,18时00分,中队值班民警叶灿、汪石星在镇宁收费站进行布控,因天色较晚却当时下着细雨,无法看清进入收费站的车辆,中队民警只有对所有进入高速公路的白色货车进行查缉,19时05分中队民警叶灿看见涉嫌车辆贵A555J5号白色轻型厢式货车进入了民警叶灿的视线,当即民警叶灿、汪石星立即将该车示意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在民警叶灿,汪石星对该车进行检查询问时,发现该车不属于危化物品运输车辆且该车存在严重超载现象,驾驶员胡某无无运营资格证,车上押运人员无押运资格。

  通过民警叶灿、汪石星进一步检查,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名叫胡某、四川省成都人,该车当天由贵阳拖着空瓶到镇宁县郊区一个液化气厂灌满液化气回贵阳,该驾驶员胡某无驾驶驾驶危化物品资格,同时,该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不属于危化物品车辆不具备运输资格,该车一共运输14.5KG大瓶液化气156瓶、5KG小瓶液化气2瓶,该车核载质量却只有1995KG,已经属于严重超载,同时,该车在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了解到该车的所有情况后,中队带班领导周刚立即向,镇宁县政府应急办李主任汇报、同时联系了,镇宁县政府安监局、镇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镇宁县消防大队,镇宁县住建局、镇宁县运管站,等各部门工作人员到达后中队将对该车进行了移交。

  目前该车已被消防部门暂扣到液化气公司停放场,中队针对该车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给予500元及6分的处罚,针对该车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给予100元及记6分,因驾驶员违法记分已经达到12分,中队将给予驾驶员胡某准驾车型A2降照及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对于该车的其他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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