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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巡改通报:资本运作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发布时间:2015-09-1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2月28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开展了专项巡视。6月17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全面部署

  集团公司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统筹策划,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强力推进,针对反馈的2大类8个方面的问题,梳理分解成31个具体问题,制定了69项整改措施,两个月内按计划已完成43项,其余26项正按计划节点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组书记熊群力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整改工作上。党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拉条挂账,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巡视反馈意见当天,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王岐山同志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整改期间,党组结合“三严三实”专题研讨,多次组织集中学习。通过系列学习,党组深刻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集团公司管党治党不严、管控能力薄弱的严重危害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令党组同志警醒,再次验证了中央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的正确判断。党组表示一定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落实“两个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巡视反馈当天,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董事长熊群力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樊友山和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毛远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党组成立了6个整改专项工作组,分别为从严治党工作组、问题线索核实工作组、管控能力提升工作组、改革推进工作组、关联交易清理工作组和选人用人工作组,集团公司9位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别担任6个整改专项工作组的责任领导,牵头对反馈相关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两个月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7次会议,2次召开全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和任务推进视频会议,在集团公司“七一”党建大会、集团公司2015年半年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上,党组书记熊群力和党组副书记樊友山都将推进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分别再一次提出具体要求。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检查督促,逐项对账销号。

  三是加强顶层策划,坚持立查立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集团公司党组按照“整体策划,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逐条分解;立查立改,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期限、完成标志,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对照反馈意见和集团公司整改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党委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推进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党组坚持立查立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解决反馈意见提到的具体问题,又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规章制度,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对反馈问题进行立查立改的同时,集团公司总部制定完善制度、流程29项。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熊群力、党组副书记樊友山、纪检组长毛远建多次召集有关整改专项工作组进行研究,结合分管工作到20多家单位督查整改工作,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直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难题。其他党组成员也对负责的整改专项工作组和联系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党组纪检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办公室建立严格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各整改专项工作组共组织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基建工程、关联交易等14个专项检查组,对49家成员单位开展检查,发现问题375个,提出整改建议167条,并对有关情况分别进行了通报,督促成员单位把整改落到实处。

  二、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党组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党中央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一)“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党组系统策划,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组织建设,严肃查处信访举报线索,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落实“两个责任”。

  1.关于“集团公司党组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贯彻新形势下中央关于从严治党要求,制定下发了《中国电科党组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若干意见》。意见全面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党委、纪委的职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途径和保障机制,明确专职纪委书记配备的原则,明确“纪委书记不得分管与监督执纪问责相冲突业务”的原则,确保在改革发展中从严治党不挂空挡。

  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集中制决策程序。制定《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集团公司党组议事规则(试行)》,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实现党组议事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结合集团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对总部机构设置、职能进行研究,提出了总部机构设置调整方案,重点加强党的组织机构建设和集团管控能力建设,待集团公司董事会到位后批准执行。健全集团公司党组工作机构,加强集团公司直属党委和总部党组织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强化了组织基础。

  四是开展专题学习。集团公司党组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项专题学习,结合“三严三实”专题研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深刻查摆自己身上“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其危害,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提出立查立改的措施及努力方向,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集团公司党组还组织制定了全系统专题学习计划,统一部署集团总部、各成员单位党委开展专题学习。

  五是针对管党治党不严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党组组织了3个专项检查组,在各单位党委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9个成员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党委5项主体责任和纪委4项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查找出12个方面98个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

  六是针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不够,处理相应责任人偏宽偏软的问题。集团公司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39个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其中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49件,转总部有关部门办理46件,转成员单位办理3件;其余190件,集团公司办理145件,转成员单位办理45件。目前,190件已经办结142件,正在办理48件。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4件重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办结20件,其中立案1件。此外,在对巡视反馈线索调查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党组及时研究,立案调查,并进行了处理。自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以来,集团公司全系统立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诫勉谈话69人。

  七是加强党组巡视监督,发挥巡视的震慑作用。在探索开展巡视工作的基础上,集团公司不断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印发了《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规定》等基本制度,拟定并试行《巡视准备工作规程》等10项制度。党组不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组建了两个巡视组,2个月内完成3家成员单位的现场巡视,发现50个问题,向总部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个,提出了22条建议,立行立改了10个问题,被巡视单位2名处级干部停职接受调查,有力发挥了巡视的监督和震慑作用。集团公司党组将进一步增加巡视力量配备,力争2016年实现集团公司二级成员单位巡视全覆盖。

  八是着力整治总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对总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总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卷调查和专题研讨,对症下药,制订了12项整改措施,并于7月14日下发《关于在集团总部开展办事效率、文件、会议管理相关问题立改工作的通知》,将其中的“立改措施”向全系统公布,立即执行。公文及时办结率提高4%;简单转发文件、补充发文以及通过邮件下发非正式文件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总部月均召开会议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18%。

  2.关于“下属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对下属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指导。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集团公司党组制定并下发《对成员单位党委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成员单位党委工作的指导。

  二是清理成员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兼职。针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职多,影响履职精力问题,印发《关于规范集团公司党组管理领导人员兼职的意见》,对领导人员兼职进行自查清理规范,同时组织4个专项检查组对16个成员单位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清理。截至目前,成员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已完成清退兼职职务40个,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退手续的兼职138个。

  三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按照纪委书记不得分管与监督职责相冲突业务的要求,19家成员单位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调整。集团公司党组在重点单位配备6名专职纪委书记,确保纪委书记聚焦主业。按照中央和国资委有关要求,印发《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的管理。印发《成员单位纪委向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报告工作的规定》,规范纪检监察重要事项报告要求,强化对成员单位纪委的领导。党组纪检组对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了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为进一步落实“三转”,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专题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是严肃问责“两个责任”不落实行为。党组纪检组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家成员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免去时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所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在全系统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视频会议,该所所长作出深刻检查。通过严肃问责,起到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效果。

  3.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检查重点。在全系统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十七条具体措施情况自查,对9家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接待、配置办公用房,以及公务用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等问题。截止到目前,18家2013年至2015年存在违规业务招待费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清退;14家存在超标办公用房问题的单位完成清理;5家存在违规公务用车问题的单位清理公务用车18辆。

  二是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总部一名中层领导干部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党组立即决定立案调查,根据违纪事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全部费用,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中科芯(58所)张正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张正璠撤销行政职务处理,建议地方党组织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三是进一步规范成员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针对成员单位中存在超标准接待的现象,印发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商务、外事类活动的接待标准,要求各单位建立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明确本单位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并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报备。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要求全系统建立费用支出台账,对招待费、会议费、评审费等费用逐项登记明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4.关于“干部人事工作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人事系统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修订《成员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总部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总部员工聘期管理办法》等有关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贯彻中央干部人事工作精神。制定《集团公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集团公司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办法》等文件,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现干部监督常态化。集团公司对20家成员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干部使用存在的团团伙伙现象、“小圈子”文化,检查干部任免程序、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的问题,检查发现问题85个,提出整改建议31条,并对7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个别单位“小圈子”文化问题进行了处理。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加大“德”在考察中的比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集团公司“七好五强”好干部具体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修订印发选人用人制度,明确规定:把德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对德表现好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德出现问题的干部,在选拔任用时实行一票否决。改进了干部考察办法,加大德在考察中的比重。

  三是对选人用人中“带病提拔”问题进行专项调查。集团公司党组主要领导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就“带病提拔”问题多次进行自我批评,并主动扣罚了部分绩效。根据考核管理规定,扣罚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的部分绩效。对干部考察组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单位时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扣罚了部分绩效,责成其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修订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制度,从制度设计上防止发生“带病提拔”问题。

  四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决策程序,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在全系统检查各单位研究人选时是否存在主要领导率先表态、干部任免未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征求纪委意见等问题。检查发现,3家单位存在研究人选时主要领导率先表态的情况;2家单位存在研究人选时发言顺序混乱,执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不严格。针对此问题,集团公司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对个别存在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责成其在党委会上作书面检查。

  五是开展档案问题专项整治,严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分阶段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已组织完成集团总部、在京单位、成员单位共4批次档案专项审核培训,培训对象为全系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人员93名。已完成集团总部和党组管理人员430余份档案的专项审核,各成员单位也正在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62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集中审核,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已经完成整改。按照档案专项审核计划,2016年6月前完成全系统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六是严格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集团公司组织对全系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进行自查整改和专项检查。严格按中组部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核实。对检查和抽查核实发现的10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处理。目前,10名拟提拔处级干部因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提拔,其中2人正在接受成员单位纪委的调查,1人被免去中层干部职务。

  七是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异地交流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交流干部待遇。下发《关于进一步统计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对2009年以来享受集团公司异地交流干部待遇的35名领导干部逐人核实,对违反政策的人员进行了纠正,此项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鉴于各地住房政策、购房价格等有较大差异,集团公司正在组织对异地交流干部住房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二)“总部管控能力薄弱,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控。

  1.关于“擅自违规决策造成巨额损失”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系统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对9家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存在执行程序不规范、决策事项不明确、决策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二是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研究所体制的成员单位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员单位的决策范围、决策机构职责、决策程序分别作出了规定,在涉及重大投资、财务支出等内容中,根据成员单位的经济规模、净资产等指标实现了分类指导。集团公司要求各成员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于10月底前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将于12月份再次开展检查,督促成员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关于“资本运作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一是对全系统违规持股问题开展自查。目前38家成员单位已对员工持股完成自查,并向集团公司报送了自查报告,其中,28家成员单位作出了不存在员工违规持股情况的承诺,10家成员单位存在违规持股情况,提出了清理整改的方案,正在进行整改,将于2015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今后,集团公司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员工持股项目的管理,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具体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二是对有的研究所引入民营企业参股不透明问题,集团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引入非公有制资本运作流程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非公有资本进行了定义,确立了引进非公资本的六项原则,对非公有制资本的引入方式、流程管理、管理机制和监督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引入民营企业参股工作构建了长效管理机制。

  3.针对“通过关联交易将国有资产输送个人”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了由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牵头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组。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民品产业部和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等8个部门共同参与,正在组织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关联交易清理不留死角。

  二是精心制定专项清理方案,统筹推进违规关联交易的清理。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事项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开展违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的指导意见》,对特殊关联交易、特殊关联方进行了认定,对特殊关联交易的管理和已发生事项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对违规关联交易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成员单位开展违规关联交易自查,对领导人员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违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亲属参与关联交易的情况。结合巡视组移交的“个别所领导授意工作人员签订虚假合同将大笔资金转入关联公司,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特定关系人使用”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检查了5家重点单位领导人员利用职权损公肥私或通过关联交易化公为私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清理取得实效。根据专项清理方案,8月份,专项工作组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进行清查和处理,违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将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4.关于“项目运作存在潜规则,行贿受贿案频发”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努力营造“不想腐”的廉洁从业氛围。在近年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展和廉洁教育微电影展播等活动的基础上,从7月2日开始,在全系统开展“划红线、守底线”廉洁从业教育活动,重点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集团公司为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划出了廉洁从业的“九条红线”,涵盖违规持股、经商办企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同时,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部署,为本单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划“红线”,严肃纪律。目前,全系统46家单位共划出各类红线1012条。党组纪检组还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20多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梳理,在全系统集中进行通报,要求传达到集团公司每一位党员,警示教育广大领导干部和党员严守纪律和规矩。

  二是对项目运作过程中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集团公司对问题性质严重的单位进行立案,给予主要责任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名负领导责任的局级领导党政纪处分,1名处级经办人政纪处分。同时,由党组成员等人分别对案件涉及的25个单位,共计45名局级干部及17名有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严肃批评,所有被诫勉谈话人员都向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

  三是针对成员单位在物资采购、外协外包等领域制约不力的问题,加强集中采购管理。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开展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设立集采中心,将办公类物资、通用仪器仪表类物资纳入试点范围,启动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下发《关于加强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设立供应链管理委员会和工作办公室,要求成员单位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夯实管理基础。加强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物流与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将集中采购纳入集团内部供应链整合范围,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下属公司,明确集中采购流程和责任分工,做实集采中心。

  四是针对基建领域存在问题,集团公司开展监督检查。35家存在基建工程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涉及在建工程项目181项,建筑面积约44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58亿元。集团公司组织2个检查组,重点对18个单位105个基建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主要存在未批先建、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应招标项未招标、项目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以及部分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集团公司对隐患较大的9家单位27个项目进行通报批评,要求被通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8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11月集团公司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是集团公司开展财务风险专项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对11家成员单位及其21家下属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国家政策情况、财务制度建设情况、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情况、高风险业务开展情况、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担保管理等情况,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制定了整改计划。

  5.关于“集团海外资产尚未进行过全面审计,监管薄弱,存在较高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拟定《境外机构管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集团公司所有境外机构的设立、合并或撤销、运行管理等进行规范,加强对境外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是制定了海外资产专项审计方案。方案计划从10月份开始对重点子企业境外资产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现场检查,由集团总部和成员单位分两级开展海外资产专项审计,加强对海外资产的监管,到2016年年底完成主要境外资产的现场审计工作。

  6.关于“有的单位为完成国资委利润指标,确保企业评级和奖金兑现,存在处置资产调节产值和利润”的问题

  一是组织成员单位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大额资产处置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集团公司对存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的6家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处置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是否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以及取得上级批复的情况;检查处置相关账务是否符合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等规范化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围绕重点单位、重点事项、重点问题,严格审计要求,对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制定年度决算审计计划中,结合年度财务检查和决算审计情况,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将决算问题整改作为年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对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倒逼改革,构建从严治党、加强管控的长效机制

  党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倒逼改革,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努力构建从严治党、加强管控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

  一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认真落实《中国电科党组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若干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企业党建抓紧抓实抓好,使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监督问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组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领导人员年度绩效和干部使用挂钩,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把好动议关、考察关、程序关,注重对干部德的考察,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2016年6月,完成总部和所有成员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集团公司“党建量化有效型”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发挥党的建设对企业发展全局的引领性、基础性、带动性作用,把党的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效率有机融为一体。

  (二)坚决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认真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建设,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章落到实处。定期开展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二是进一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加强纪律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党规党纪所列的“负面清单”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党的纪律审查,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

  三是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十七条具体措施执行情况的纪律审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2015年底,对成员单位业务招待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4件重点问题线索全部核实完毕。

  四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廉洁从业氛围。党组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大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利用集团公司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划红线、守底线”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范,努力营造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廉洁从业氛围。

  (三)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加强集团化管控

  一是紧密跟踪研究国家军工科研院所改革政策,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军工企业转型。研究制定改革指导意见,按照企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分类积极推进研究所改革,创新管理模式,逐步改革集团公司“三明治”的管理结构,充分激发各成员单位发展的活力,提升管理经营的效率。

  二是认真落实《加强集团公司管控能力的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围绕业务布局,完成“三层架构、两级经营”主营业务体系建设,理顺资源配置关系,继续按照“四重点一应对一负面一综合”的思路,落实好周统计、月分析、季评估方法,全力推进主营业务的科学管理。

  三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快建立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结合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优化集团公司制度体系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范围,健全和完善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8208680,010-68200882,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邮政编码:100846,电子邮箱:jsb0201@126.com。

中国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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