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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实名反映投诉四川商业集团党委违反党的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6-01-12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实名反映投诉四川商业集团党委违反党的八项规定

  我叫罗铭,家住四川省旺苍县XXX号,我实名反映投诉四川商业集团党委违反党的十八大和八项规定,我在网上公开实名投诉,并承担全权责任。四川商业集团党委不担当、对党的<<信访条例>>拒不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狠抓"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对各级党组织端正思想、提高战斗力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各级党组织"松、懒、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逃跑主义作风得到很大改变!然而,在四川国资委下属国企四川商业集团党委却看不到这种变化。

  我是巴中江北区名聚坊商贸行罗铭,因与川商集团控股公司四川白酒金三角连锁发展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于2015年10月下旬开始到川商集团办公室反映情況,他们说他们与该公司无关。11月7日我又以快件寄书面材料给川商集团董事长代平。

  12月14号,我又到川商集团纪委和审计监察部找到钱明部长,再次将书面反映材料交给钱部长,并要求川商集团给予书面答复,钱部长再次申明白酒金三角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与川商集团无关,并伸出手掌扬了扬。

  钱部长见我疑惑,便说“五个工作日”。

  12月21日,我信心满满地到川商集团去拿书面答复。

  钱部长说:“沒有书面答复”。

  我很困惑,不是说好的五个工作日回复吗,我问为什么?

  钱部长说:“集团研究”。

  懊恼的我找到川商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四川国资委信访处,在门卫室,信访处在电话上说:“他不给答复,也叫他写个书面的”。

  21日晚,我咨询了党的信访政策。《信访条例》规定,凡书面材料反映问题的,必须给予书面答复。

  22号我依据党中央的《信访条例》,再次要求川商集团给予书面答复,钱部长还是拒绝了,他说因为他只是“执行部门”!

  气愤的我当着钱明部长的面就给四川省纪委效能办打了投诉电话,并已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川商集团党委这种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

  就这样,我仅仅为这一纸书面答复,前往商业集团四次,前前后后耗时一个多月,耗资几千元。

  但根据四川白酒金三角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司注册资料,川商集团下属公司四川糖酒公司投资1700万占股34%处于控股地位。他们1700万不要了吗?

  如此川商集团,是我们的国企吗?是党领导的吗?为什么中央政策竟敢公然违抗?为什么对群众如此冷漠无情?钱明部长的执着究竟为什么?川商集团为什么连一纸书面答复都不敢给呢?这后面究竟隐藏了什么?

  相关详情见媒体报道四川:上级经销商“跑路” 酒商55万加盟费“打水漂”

 

  以上反映投诉句句真实,附相关法律依据,如有不实,我罗铭(身份证扫描如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请求贵网站发布以上投诉报料,为被骗人呼吁。同时请求相关部门严厉查处。

反映投诉举报人: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巴中市名聚坊商贸行经营者 罗 铭

2016.1.4

投诉人基本资料:
投诉人姓名: 罗铭 身份证: 51082119xxxxxxxxxx
手机: 1335xxxxxxx 固定电话: 1335xxxxxxx
QQ号码: 333xxxxxxx@qq.com 单位名称: 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名聚坊商贸行
地址: 四川旺苍县xxx号 邮箱:  
投诉IP: 119.x.xxx.xxx 投诉时间: 2016-01-05 16:13:31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被投诉人姓名: 四川商业集团 电话/手机: 028—865xxxxx
地址: 成都市文武路新时代广场6楼 被投诉单位: 四川商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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