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楼上天燃气爆炸 楼下停放车辆遭殃求赔偿

发布时间:2016-04-1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丁开丽 方娜)喀什市汇城小区某号楼某室的被告家中天燃气突然爆炸,飞溅的窗户及玻璃等杂物将原告所有的、停放在该楼下的车辆前档、左侧前档玻璃、前大灯及车身漆等多处损坏。原告为此支付修理费、贴膜费用6200元。原告找被告索赔无果,故诉至喀什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家中天燃气爆炸致家中的杂物坠落,造成原告停放在该楼下的车辆多处损坏。被告应对原告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6200元。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