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保证人不按约定承担维修义务,损失找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6-12-2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王某向阿某购买了一辆铁牛拖拉机用于耕地,由于担心拖拉机发生机械故障影响作业,阿某提供保证人库某作为购买该拖拉机发生故障免费维修的保证人,库某由于是铁牛拖拉机技术专业维修人员,因此王某放心的购买了阿某的拖拉机。现在王某所购买的拖拉机发生故障,在联系不上阿某的情况下,找到保证人库某,库某却推三阻四,王某无奈之下只得四处寻找维修店,由于是农忙季节,因此给王某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这种经济损失应该找谁赔偿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王某因机械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保证人库某具有实际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库某赔偿。(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