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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20年没有领取结婚证,能继承遗产吗?

发布时间:2017-01-13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齐某与周某于1996年3月在老家举办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婚后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2016年6月齐某因病突然去世,周某认为自己与齐某举行了婚礼,也得到了亲朋好友的认可,自己与齐某就是夫妻,现在齐某去世了,自己有权继承齐某的遗产。周某可以继承齐某的遗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齐某与周某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齐某与周某属于同居关系。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因此,周某不能继承齐某的遗产。(尹业红)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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