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承租人擅自装修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发布时间:2017-02-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2015年6月胡某将自己一套房屋出租给外地来的陆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一年租金,2016年6月支付第二年租金。2015年9月,陆某婚期将至,于是和女朋友商量把房屋装修了一下。2016年6月,胡某按照合同规定来收取房租,才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面目全非,装修风格也不是自己喜欢的,于是要求陆某恢复原状,并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适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是否可以对承租房进行装修,承租人陆某在没有征得出租人胡某的同意下,擅自装修房屋,违约在前,出租人胡某可以要求承租人陆某恢复房屋原状,并解除租赁合同。(作者:侯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