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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转租的风险,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如今社会上房屋转租现象很普遍,但转租带来的各种困扰也随之而来,如出现房屋设施损坏、擅自装修房屋、房客安全等情况,便会给承租人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担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解除租赁合同也有时间限制,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租人自知道承租人非法转租后6个月内未表示异议的,出租人的沉默被视为同意转租的意思表示,承租人的非法转租转化为自始合法转租。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消灭,出租人无权以转租为由解除合同。

  另外,出租人同意转租,如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作者:侯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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