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车船税:“小税种”发挥“大效应”

发布时间:2017-07-24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车船税:“小税种”发挥“大效应”

  车船税是对车船所有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自2012年我国第一部财产行为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以来,针对车船税税源分散、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税务机关构建了“社会共治、源泉扣缴、联网征收、便捷服务”四位一体的车船税管理体系。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措施有效加强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较好地发挥了车船税在引导绿色消费、调节财富分配、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政策“开路”引导绿色消费

我国车船税以乘用车按排气量为计税依据划分了7档税额。“这种累进税制在引导绿色消费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车船税还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强化了绿色消费引导机制。

“不仅享受政府补贴,还享受车船税减免,性价比相较同等配置的传统燃油汽车高多了”。浙江省金华市的汤女士经多次比较后选定了一款新能源汽车。“汤女士选择的这款车在折算补贴返还后比指导价便宜9万元。”浙江豪众汽车销售经理程健说,车船税减免和政府补贴政策的“叠加效应”让购买者更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对绿色消费的引导,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有478.5万辆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车船税近10亿元。

“正向”调节功能显现

汽车排气量大小与其价格正相关,按排气量征收车船税对于调节分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6年,全国2.0升排量以下的中小排量乘用车计税车辆占全部计税乘用车的92%,其车船税收入却占全部乘用车车船税收入的69%;而2.0升排量以上的乘用车计税车辆仅占全部计税乘用车的8%,税收收入占比31%。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些数据说明,公众选购车辆更青睐于中小排量汽车,中小排量汽车始终是主体车辆,大排量车仍占少数,这与车船税税额累进机制引导绿色消费的政策导向是一致的。

为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提供借鉴

为规范车船税管理,税务总局在推动社会共治、加强源泉扣缴、实现联网征收、提供便捷服务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这其中,实现源泉扣缴是关键环节,税务部门协同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实行共管共治,建立了机动车代收代缴和船舶委托代征两大机制,并通过“税险同步”这一有效抓手强化了源头管控。“车主须先缴纳车船税才能开具交强险保单,也就是见税出单。”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说。

信息管税是车船税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国32个省市已实现与保险公司联网征收,通过“税险联网、自动计税、实时监控”的信息化管理流程,掌握保险公司代收代缴明细。青岛、深圳等税务部门还建立了与海事部门的船舶信息共享及联网征收机制,由海事局计算并代征船舶车船税,实现了车船税“一网征收”。

“在微信公众号也能缴纳车船税了,自助办税机还能打印电子缴款凭证。”在广州市越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王先生说。各地地税部门不断推出系列便利化办税举措方便纳税人,如山西省地税局等开发了面向纳税人的车船税缴税查询系统,珠海市地税局开通了车船税全省通办专窗等。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许正中表示,车船税在立法先行、信息管税和便民服务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使“小税种”发挥了“大效应”,为推进税收立法、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完善财产税制度等提供了有益借鉴。

中国全民网摘编 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