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谁来纠正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违法行政行为?

发布时间:2017-09-0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谁来纠正威远县人民政府违法行政行为?

四川威远县国土局变更民众国有土地所有权不需要所有权人同意

内江市、威远县两级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

拒收受害人证据作出枉判

  我于1995年在四川威远县开办了威远县威乐有机化厂并经该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得1445.3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因厂无法继续生产,场地一直出租。在2006年,我厂的2亩多土地被威远县国土资源局非法变更登记,变更给了他人!而当时作为所有权人的我全然不知。直到2011年初,因场地租赁方交费时我才发现,我的1445.3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已逆变他主!

  在所有权人没有在场也未委托他人、仅有第三人单方办理、缺乏所有权人资料和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且不具备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威远县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变更登记、侵占我的1445平方米国有土地,我多次找到威远县人民政府、国土局要求恢复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威远县人民政府不但不查清事实纠正错误,反而避护其违法行政行为。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要求撤销威远县人民政府的违法土地变更登记行政行为。程序违了法理应无效,在大量的、清晰的事实依据面前,然而威远县人民法院和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令人咋舌——“程序有瑕疵,过户有效!”这样的判决,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行政审判的被告就是当地政府以及行政机关,而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威远县人民政府违法行政行为再拖上法院制造冤假错案。地方政府把法院拉下水,让法院跟着一错再错!以致于该地行政人员毫不惧法,违法行政大行其道。威远县国土局勾结的商人更是拿着市、县两级政府文件大肆行骗。在网上进行搜索便可知道当地人民群众的呼声与疾苦!

  无论是威远县行政部门的失职失责违法违规,还是县法院的误判枉判,均给我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为此特恳求上级组织、领导核实调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为民作主,还事实一个真相,按政策法规挽回给我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

  威远县行政部门违法行政和县法院枉判的详细情况及证据点击链接查看:

  行政行为违法拒不纠正,威远县拿什么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公民提问内江市法院法官刘萍,这起行政行为违法案公平公正吗?

   四川省威远县政府文件之滥 成了诈骗者的工具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