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替村民跑腿岂能领取"误工费"?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邦洞街道大河边村村委会副主任杨深江没想到,自己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的事情会被“揪”出来。
2017年7月,天柱县在全县开展退耕还林补助和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监督检查,各组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群众、检查资金的拨付文件、会计凭证等方式,查找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召开工作动员会、张贴接访预告、查看村财务账目资料……专项工作组一进驻大河边村,各项工作就有条不紊地开展。
随着工作的推进,工作人员在翻阅村财务账目时发现一张“今领到填报公益林表和实地查验劳务工费补贴共1700元”的票据。
“是什么误工费有这么多,村委会副主任杨深江一次性就领取了1700元?”这张“误工费”的票据立即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带着疑问,他们走访了当地村民。
“我们这里离镇政府远,申请公益林项目都是麻烦村干去帮我们交材料,他们跑路就有‘误工费’领嘞!”村民们纷纷说到。
“帮村民跑路就有‘误工费’领,看来这笔‘误工费’背后的问题肯定不简单。”工作组立即组织召开调度会,启动调查。
通过查看财务账目资料、调取银行流水、谈话询问查实,杨深江在担任邦洞街道原大河边村(小村)支部书记、大河边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以收取“误工费”为由,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1700元,长期借用村集体资金6700元不予归还。
被调查之初,杨深江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对违纪问题矢口否认。对调查组询问的问题,顾左右而言他,把自己个人挪用的退耕还林补助款说成是从矿山企业讨来的赞助费,把调查方向往其他方向引导。最终,调查人员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并与杨深江一同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规党纪,杨深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了自己违规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长期借用村集体资金不予归还的违纪事实。
“今后我一定更加注重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学习,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尽最大的努力让乡亲们早日摘掉‘穷帽’拔掉‘穷根’”。杨深江表示,下一步将深刻反思、认真学习,并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在一线锤炼党性。(贵州省纪委监委)
中国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