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7-06-25  来源:农业部网站  字体大小[ ]

开启畜牧业绿色发展新纪元 引领畜牧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答记者问

  去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就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制度规范、政策扶持、完善机制等各方面发力,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马有祥。

  记者:近年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受到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专题研究部署,国务院专门印发指导意见,农业部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

  马有祥:在我国畜牧业发展史上,国办《意见》是首次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具有划时代和重要里程碑意义,必将开启畜牧业绿色发展新纪元,引领我国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畜禽养殖粪污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主要是由于畜牧业发展步入环境约束关键期,面临重大抉择。生活在当今的我们,一日三餐无肉不香,“吃肉盼过年”已逐渐淡出大多数人的记忆,这无疑要归功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的大发展。正如一个硬币有两面,畜牧业在保障城乡居民肉蛋奶供应的同时,也伴生了大量的畜禽粪污。特别是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但配套设施装备和消纳条件跟不上,集中产生的畜禽粪污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对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据普查,畜牧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占农业排放总量的比重达96%,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在一些地方,畜禽养殖场户成了“过街老鼠”,畜牧业成了不受欢迎的产业。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破解日益趋紧的环境约束难题,畜牧业发展的空间将越来越窄,甚至寸步难行。我们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产业发展规律,加快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之路,开创畜牧业发展新天地。

  记者:畜牧业绿色发展是大趋势,但会不会对畜产品供给生产影响?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有哪些有利条件?

  马有祥:总体看,畜牧业迎来绿色发展窗口期,面临难得机遇。从产业内部来看,经过多年持续发展,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保障供需平衡有回旋空间,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淘汰一些落后产能,不会对畜产品供给产生根本影响,为了产业长远发展增加一些设施装备投入,不会削弱产业竞争力。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是重要努力方向,种植业可持续发展对有机肥的需求日趋旺盛,农村居民奔小康少不了清洁能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广阔的出路与空间。尤为重要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形成,为畜牧业绿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记者:农业部将从哪些方面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

  马有祥:畜牧行业有信心抓住发展机遇,有决心破解发展难题。畜禽粪污,用之则为宝,弃之则为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是畜牧业发展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应在发展中去解决,资源化利用是根本途径。在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出台《意见》恰逢其时。《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制度体系,完善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构建以地养畜、农牧结合、绿色种养的发展机制,为加快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政策和机制支撑。农业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必将取得新突破,畜牧业绿色发展必将取得新进展。

中国农业新闻网摘编崯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