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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分院民事审判一庭与州妇联维权部召开反家庭暴力维权联席会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周丽萍)2019年2月25日, 伊犁州分院民事审判一庭联合州妇联维权部召开反家庭暴力维权联席会议,对国家法律和伊犁州六部门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由民一庭庭长赵冬迪、州妇联维权部部长韩叶红共同主持,民一庭全体干警、州妇联相关人员参加。

  据伊犁州妇联数据显示,近年来,到妇联求助的妇女,60%以上都是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且暴力造成的伤害后果非常严重。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婚姻家庭和社会和谐的顽疾。为有效遏制这一社会顽疾,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平等、和睦、文明,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伊犁州贯彻落实,2017年10月,州妇联、综治办、州分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制定《关于深入推进自治州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力争尽快将法律规定的各项维护妇女权益具体措施抓稳、抓准、落实到位。

  2月25日, 伊犁州分院民事审判一庭联合州妇联维权部召开反家庭暴力维权联席会议,正是对国家法律和伊犁州六部门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贯彻执行。

  联席会议上,与会人员围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就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发挥家事审判法庭的教育、引导、惩戒功能,通过巡回审理、公开宣判、违法惩治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宣传力度;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后,法院如何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审理,确保及时维权;妇联在反家暴中如何与公安司法机关、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建立协调机制,助力受害妇女投诉、取证、获得人身保护,不断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合力;受害妇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妇联与法院如何相互配合,查证属实,法院及时、准确制发裁定书送达当事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或再发生,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暴力的预防、打击力度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深入的研讨,提出了许多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同志形成共识,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要积极形成合力,迅速行动起来,将本次联席会议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协调辖区各基层法院加强与当地妇联、公安、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通过各单位同心合力、各部门综合治理,建立预防、制止、救济一体化的制度体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有效实施。预防、化解家庭暴力矛盾,遏制家庭暴力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和家庭稳定。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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