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巡察微故事 |公家资产岂能揣进自己口袋?
“您好,我反映个情况,这次你们巡察的职能局中有人2015年将资产无偿提供给外单位使用……”
听完电话举报,巡察组周组长认为,线索虽然已经具体到时间、地点、人员,我们还是要按照巡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该线索进行初步了解,不能直接当传话筒。
上午9点,该职能局负责资产运营的王某被请到谈话室。“请你介绍一下你们单位资产闲置和被占用的情况。”周组长开门见山地向王某提问。
“我们单位的门面房174间,其中对外出租81间,闲置41间,职工占用52间。被占用的门面房基本上都是因为改制遗留问题被单位职工占用的。”
“还有其它资产被占用吗?”
“没了,就这些,这几年我费了很大劲儿才对外出租了部分门面房。”
“老王,请注意,我问的是资产,不仅仅是门面房,还有没有其它资产被占用呢?”
王某戒备地把手插入口袋,双目紧锁,闭口不言。
“老王啊,你是老同志,要实事求是地说,千万不能当糊涂人、做糊涂事。”周组长意味深长地说。
或许是被开导触动了,老王吞吞吐吐地说:“下面有个单位的资产,目前我这边没有收到租金,我接手资产工作的时候就是这样子,具体情况不清楚。”
“这样吧,既然你说不知道,请你下午陪同我们一起实地走访。”
下午,周组长、我和王某一起到被巡察的职能局的大院内。得知我们到来,负责人何某笑呵呵地迎上来,热情拉着周组长的手说:“欢迎领导莅临指导。”
“小何,请你重点介绍一下单位资产运营情况。”
“单位改制之后资产就租给我,我每年向局里缴纳租金,然后再对外出租。2013年,市政府要求拆迁,局里就将该资产暂停出租了,让我在这边配合拆迁。后来开发商因为资金短缺等原因,没有能拆,局领导让我代管这个地方。”小何笑着说道。
“你代管期间有没有收租金?”
“没有,都是以前的租户赖着不走。”小何的目光不自觉地往下移,不敢与周组长直视。
“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不主动与局里对接,汇报情况?”我问道。
小何满脸通红,额头上渗出汗珠。过了半晌,回答道:“说实话,我收了一部分,还有部分资产我自己在使用。”
“代管期间你一共收了多少租金,自己使用多少资产?”
“停车场、门面房我一共收了几千元。有个大的养猪场我自己在使用。几年前别的单位借我们单位的广场当停车场用了一段时间,没给租金。”
“收的租金和自己使用的租金为什么不上交给局里?”
“不是我不上交,这里面有原因的,当时局里……”小何连忙解释说。
“路归路,桥归桥。在你代管期间收到的租金应该及时上交给局里。”周组长打断了他的解释。
“可是局里在改制之前确实有部分费用没给我报销,我承租期间,局里有部分购买资产的补贴没有发给我,我才暂时没把租金给局里。”说出这些理由,小何似乎松了一口气。
“这不是理由,不能因为其它原因就私自用单位资产营利。”我拿出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翻到第一百零二条给他看。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看到实实在在的条例读本,小何不再辩解了,神情凝重,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都怪我放松了自身要求。如果你今天没帮我‘喊魂’,将来还不晓得会犯多大错误。我马上就把租金交上去,也愿意接受处理!”
后来,我们向市纪委派驻该职能局的纪检监察组移交了问题线索,按照规定,何某受到了相应的处分。(江苏省东台市巡察组 朱辰)
中国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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