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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新民镇开展野生菌中毒预防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26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蒋欣池)一场场夏雨如约而至,野生菌开始冒出头,很多市民会相约去山上采摘野生菌。为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月26日,笔者从贵州省盘州市新民镇人事工作群获悉,盘州市新民镇通过镇人事工作群的渠道开展野生菌中毒预防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盘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公告》的精神要求开展。

  一、不采摘、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菌,防止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

  二、不轻信民间传说用银制品、大蒜、米饭变黑等识别有毒野生菌方法。

  三、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工地食堂、集体用餐单位、大型会议活动、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误食野生菌数分钟到72小时内,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视物模糊、幻听幻视等症状,或有其它身体不适,要高度怀疑野生菌中毒,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拨打当地急救电话,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并告诉接诊医生自己进食的野生菌种类、时间、地点和同餐者。

  2.在等待治疗前,应立即采取简易的方法帮助中毒者催吐、导泻,如: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用筷子、手指、汤勺等硬质东西刺激其咽部,帮助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腹泻较轻微的可少量服用泻剂,加快毒素排除。催吐后,最好让患者饮用少量盐糖水,补充丢失的体液,防止脱水导致休克。

  3.保留野生菌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为野生菌中毒预防宣传活动内容。

  新民镇十七个行政村村(居)把《盘州市人民政府预警公告》复印后张贴到各自然寨向村民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村民的预防意识,防范于未然。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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