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1年第6批 总第15批)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用户反映问题较多的医疗健康、电子商务、实用工具等类型手机应用软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已通知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尚有71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1)。各通信管理局按工业和信息化部APP整治行动部署,积极开展手机应用软件监督检查,辽宁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仍有74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2、3、4、5、6)。上述145款APP应在7月26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2.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3.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5.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6.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中国全民传媒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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