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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被调查

发布时间:2021-10-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锁星简历

  刘锁星,男,汉族,1957年4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4.08—1985.04 鸡西市城子河区商委干部

  1985.04—1987.11 鸡西市城子河区燃料站站长

  1987.11—1989.07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89.07—1992.0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科长

  1992.02—1993.02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93.02—1996.10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

  1996.10—1999.06 虎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96.09—1998.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6—2000.05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

  2000.05—2003.08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03.08—2011.10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11.10—2011.12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1.12—2012.01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2.01—2016.12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6.12—2017.04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7.04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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