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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为何如此对待退伍军人

发布时间:2010-12-20  来源:中国维权网  字体大小[ ]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为何如此对待   退伍军人   公众帮我维权

      96年参军进藏99年退伍后九年无户籍.身份证.土地

     高健,男,32岁,出生于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荣光村五组,96年应征入伍,是湖北省第一批进藏士兵,完成边防线守护的各项任务,99年光荣退伍。
     退伍后到有关部门报道,办完手续,在等待一年以后,市政府没按省政府和省军区关于征集进藏新兵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1996年10月17日鄂政发【1996】75号),另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的通知.他们还让我们每人交1500元给予办理城镇户口,我们当时要求看政策依据,他们拒绝,随后就不了了知。期间我要求给予办理身份证,公安机关多次以户籍网没有本人户籍,我来回到民政局、镇政府、武装部、市委,询问我的档案和户籍在那里,没有答复。
     直到2008年9月多次和派出所理论,他们根据我口述部队番号给予上户、有户口本为证,长达九年期间我没有身份证、没土地。打工被视为非法人员抓过、流浪街头乞讨过,期间我结第一次婚,因为我无地、无户籍,没生活保障离婚。第二次结婚后,生第一个小孩,竟以罚款为名给予上户。有罚款凭证为据,九年里,我无数次到枣阳市委、市政府、民政局安置办、纪委、镇政府都说是上届政府遗留问题。推诿、不予理睬。甚至侮辱我精神出了问题。他们有法不依,省政府文件到了当地,就是不执行。
     这都是因为参军出的错,是谁剥夺了我九年的合法权利?我五次到京上访,都被当地政府派人接回,说给予处理,至今没有结果,上访花费使我一无所有,我的合法权利被剥夺,请领导给予处理。争取我九年合法公民权利,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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