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追剧学法第二期来啦!
上期解锁了一部分法律知识,《狂飙》马上接近尾声,黑恶势力也变得越发猖狂,剧中让人“咬牙切齿”的桥段直击社会痛点,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阴暗直面曝光于观众面前,也更加预示着黑恶势力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天,继续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剧中这些“高燃”名场面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
剧情一
在《狂飙》第一集中,唐家兄弟唐小虎、唐小龙在旧长街菜市场被称为市场管理员实则是欺压商户强收保护费,一直针对“老实人”高启强,高启强为了保住摊位还特意买了高档电视机送给唐家兄弟。可唐小虎兄弟俩根本看不上高启强送的电视,还故意刁难他,将高启强打的头破血流,唐家兄弟的这种行为触及哪些法律红线?
唐家兄弟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剧情二
莽村村霸李宏伟是一个怕死却要作死的小混混,对比李宏伟嚣张高调的出场,和他鲁莽怂货的谢幕,也证明他只是一个工具人。在剧中,李宏伟教唆挑拨精神病人李青,多次煽动激化李青情绪,诱导李青绑架高启强的儿子高晓晨,最终导致李青死亡。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向被教唆者传输犯意或者强化坚定其犯意,致使被教唆者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剧情三
《狂飙》中“棒棒糖杀手”老默身上背了六条人命,有最开始的徐江、安欣的师傅曹闯、办假证的戴永强、莽村的李顺、李有田,收废品站的钟阿四。莽村的李顺是最无辜的,在高启强与莽村相互斗狠的过程中,高启强指使老默行凶,老默将村民李顺推下楼致死。老默该行为触及哪些法律红线?
老默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期的【追剧学法】就到这里啦!我们下期见!
(作者:刘蕾 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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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剧学法|一起解锁《狂飙》中的法律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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