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个体工商户维权,诉讼主体应该怎样确定?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只是一家门市,有的雇工多人,有的有字号、有的没字号,那么当纠纷发生时,如何确定诉讼主体资格?如何主张债权呢?

  近日,梅河口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杨某诉称,自2022年7月起,其与刘某的食品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开展商品邮寄业务,截止2023年2月,刘某公司拖欠杨某公司邮寄业务费加购买商品费用合计144241元。其后杨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及其公司向其支付欠款144241元。

  本案中原告杨某经营的快递业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颁发营业执照。杨某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向被告主张权利,而不能以经营者名义提起诉讼,故原告杨某的诉讼主体不适格,不符合起诉条件,本院依法裁定驳回了杨某的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总结归纳如下:

  无字号的,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一致的,以登记经营者为当事人;

  无字号的,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有字号的,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一致的,以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有字号的,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同时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个体工商户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时,应当注意维权主体,正确维权。

  (作者:刘子熙 作者单位: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