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少年”接棒“诚信奶奶”,为“诚信履行”再代言
如何抓实“公正与效率”,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兑现更实,对公平正义更有感?丽水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以全市执行终本案件暨执行积案出清攻坚行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先礼后兵”执行机制,打造丽水“诚信群像”,邀请“诚信奶奶”陈金英、“信义少年”叶石云等走进共享法庭代言“诚信履行”,以信用之光深化执源治理、促进主动履行。一段段感人故事、一句句真诚感悟,激发了被执行人践诺守信的自觉、点燃了他们“重获新生”的希望。
人物简介
叶石云,男,中共党员,1998年3月出生,浙江云和人,团十九大代表、国网浙江紧水滩电厂职工。曾获“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最美诚信浙江人”等荣誉称号,被称为“信义少年”。
“11岁的孩子都能想到为父母还债,还说只是做了该做的,我还有什么理由不还钱。”在云和县阜安门共享法庭,张某这样告诉法官,“叶石云说得对,天不可能一直黑着,我一定会尽快还清债务,开始新生活。”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先礼后兵”执行行动,组织近3000名被执行人和其他群众在全市242个共享法庭,观看“信义少年”叶石云用六年时间为去世父母还清三万元欠款的感人故事。
没有一张借条,没人上门催债,11岁男孩却主动“寻债”,勇于担当,叶石云的举动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特别是许多被执行人,当即承诺要履行债务。
“信义少年”叶石云:
困难都是暂时的,我都能扛过来,相信你们也一定可以。天不可能一直黑着,只要我们保持对诚信的坚守,坦然面对困境,主动承担责任,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履行债务,相信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定能迎来希望的曙光。
2009年,叶石云的父母在49天内先后因病去世,留下11岁的他和81岁的爷爷相依为命。雪上加霜的是,叶石云母亲去世前已生病多年,家里为此欠下了不少债务。
“欠债就要还钱!”11岁的叶石云跟着爷爷挨家挨户核实了20多笔债务,共计3万元。为替父母还债,叶石云一到周末和节假日,就去捡废品挣钱。2014年,年满16周岁的他利用暑期时间,到当地玩具厂打零工。
在当地农村,有“债不过年”的习俗。每逢年关,叶石云都会和爷爷一起,到债权人家里表示歉意:“欠你的钱暂时还不了,不过请放心,账我们记着,一定会还给你!”其实,大家都很同情他们一老一小,从未上门催讨,面对叶石云还回来的钱,他们有的婉言推辞,有的主动减免,甚至还变着法子返还。
到2015年底,叶石云共计挣到22800元,加上平日省吃俭用的积蓄,他终于还清了父母生前所欠的债。
叶石云用稚嫩的双肩勇敢扛起父母生前留下的债务,他对信用和诺言的执着坚守,为我们树起诚信与良知的榜样,他被人们称为“信义少年”,并先后登上“浙江好人榜”“中国好人榜”,被评为2015年度CCTV“三农人物”。2016年7月,叶石云应邀参加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天使的梦”公益盛典,并作为代表上台发言。
“只要你能振作起来,我们全家都会支持你”
这次“先礼后兵”执行行动中,云和法院联合安溪乡,组织当地群众到安溪乡共享法庭观看叶石云的诚信宣传视频。被执行人吴某和他的家人也在其中。
“我也是一名玩具厂工人,拿不到工资的苦我很清楚。”看完视频后,吴某的哥哥对吴某说,“你这些年一直拖欠工人工资,不仅他们苦,你自己也是连个年都没法安心过。其实,只要你能振作起来,重新开始,我们全家都会支持你。”
当天,吴某在亲属的帮助下筹齐款项支付了拖欠近3年的工人工资。
“11岁孩子都懂的道理,我更应该做到”
王某因向好友丁某借款长期未归还,被缙云法院立案执行。这次“先礼后兵”执行行动中,缙云法院承办法官联系双方一同到当地共享法庭观看叶石云的故事。
“11岁孩子都懂的道理,我更应该做到。”在共享法庭,王某和法官表露了心声。之后,丁某主动提出为王某减免部分本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丁某说:“我们都是朋友,我也能理解他做生意的不容易。今天他主动提出还钱,我退让一步,能帮他生意重回正轨也值了。”
“我欠的钱还没这孩子一半,怎么能不还”
“我想把之前欠的钱都还掉。”结束集中观看活动后,庆元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被执行人练某的电话。确定还款金额后,练某当天通过转账的方式还清了1.4万余元债务。
练某表示,向银行借款后总觉得一直拖着就可以逃避过去,看了叶石云的故事很后悔,他说:“我欠的钱还没这孩子一半,怎么能不还?做人要讲诚信,现在钱还完了,我心里也轻松了。”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此次“先礼后兵”执行行动中,丽水法院组织被执行人观看“信义少年”感人故事,由法官和当地党员干部在现场深入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通过讲清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规劝他们尽快履行义务,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彰显,让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更多、更彻底,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感受度。这次行动共执结案件462件5632.42万元,全市1055名乡镇村社干部协助执行。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公众新闻网摘编:亓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