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税政司司长贾荣鄂出席吹风会,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现将文字实录摘录如下:
一、情况介绍阶段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今天我们邀请到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荣鄂先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先生。
下面,我们先请王东伟先生作简要介绍。
王东伟: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今天下午有这个机会跟各位媒体朋友一起沟通交流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大家都知道,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也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不断加大宏观政策支持力度,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延续、优化了一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新措施,并且积极谋划了一批储备政策,着力系统打出一套税费政策组合拳,实打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在这里,给大家通报,主要是聚焦在七个方面。
第一,聚焦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这里面主要有三项:一是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到期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到2027年底,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二是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三是从财政资金引导、保障融资需求、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稳岗就业这些方面,进一步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
第二,聚焦促增收、扩消费。这里面主要也是三点:一是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二是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三是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第三,聚焦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里政策的重点就是聚焦研发投入、创业投资、研发设备、重点产业链、鼓励创业创新五个方面,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提高相关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并且将这项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再比如,延续实施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第四,聚焦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这里面也是三项政策:一是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巩固和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大家看到,我们出口的“新三样”中,新能源汽车迅速壮大发展,税收政策也是起着很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延续实施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出台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升级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五,聚焦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延续沪港通、深港通和基金互认、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创新企业存托凭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另一个是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前一段大家都很关注,估计也看到了。
第六,聚焦推动稳外贸、稳外资。这里面也有三点:一是延续实施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支持办好服贸会等重大展会。二是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支持外贸企业通过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三是延续外籍个人津补贴免税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营造吸引外资和境外人才来华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
第七,聚焦支持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延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增值税差额征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政策和征收方式,由一次性缴清调整为逐年缴纳,大幅降低企业支付压力,促进矿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延续煤炭充填开采资源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上述聚焦的七个方面政策,总结起来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政策连续性。今年以来,延续的税费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把该延续的政策及早确定、对外发布,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企业安排好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政策环境。
二是注重前瞻性。根据形势变化和经济运行态势,强化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力度和节奏,充分发挥好税收调控作用。
三是注重精准性。聚焦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重点,从提高供给质量和扩大有效需求双向发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突出对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四是注重协同性。财税政策与金融、产业等其他宏观政策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宏观政策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在协同高效抓好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储备研究,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更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我就先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二、媒体提问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针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请问这些政策有哪些特点?谢谢。
王东伟:谢谢您的提问。大家知道,近年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减税降费支持的重点,出台了一系列的税费优惠政策。应当说,企业的负担得到明显减轻。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着一些不确定的、难预料的因素,这些因素有的还在增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实际上确实也面临着不少困难,有的还比较突出。鉴于这种情况,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政策文件。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策部署,近期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概括起来讲,就特点而言,有这么几项。
第一,针对性强。前面我也讲过,延续实施了多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十分关注的税费优惠政策。比如说,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还有创投企业税收优惠等。同时,优化完善多项政策。比如说,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的范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提高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税费抵减限额等,针对性都是很强的。
第二,支持力度大。给在座媒体朋友通报一下,根据2022年数据,大约七成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税收。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同时叠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比如说,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还比如说,中央财政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进度。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等,推动形成政策合力,强化政策支持的强度、力度。
第三,受惠面广。全国存续涉税经营主体中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概是7300万户,相关的税费政策普惠性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可以享受的。
第四,实施期限长。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谢谢。
中国财经报记者:近期发布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有多项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请问,主要聚焦于哪些领域?下一步我们还有哪些打算?谢谢。
贾荣鄂:谢谢你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大势所趋,也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依靠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实现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近年来,我们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今年以来,又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政策,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一是促进研发投入的政策。我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时点。
二是鼓励创业投资政策。将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允许依法备案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是支持研发设备更新的政策。我们将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以及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两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
四是支持重点产业链的政策。将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五是鼓励创业创新政策。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总的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高我国科技创新国际竞争力。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日前,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广受社会关注,请问如何让纳税人便利精准享受到政策红利?谢谢。
王东伟:谢谢您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自2018年以来,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兼顾家庭的差异性负担,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老百姓而言,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在这里给大家通报一下,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刚才所讲的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我们国家有四亿多中等收入群体,这个群体受益最大。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这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上述政策落实工作。同时,按照二十大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等情况,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么多,下面请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补充相关情况,谢谢。
罗天舒:刚才记者朋友专门问到了怎样让纳税人更好地享受这个政策。税务部门很重视这项政策的落实,这项政策惠及的人群主要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群,数量非常多,为此我们跟有关部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是“快”。在国务院发布通知的当天,我们就跟财政部一起发布了有关问题的解答。同时,在当天税务总局也专门制发了征管服务的公告,来明确具体政策规定和操作办法。当天晚上,我们连夜抓住时间窗口进行了征管信息系统升级,让纳税人可以及时按照新标准来享受这个政策。
第二是“省”。为了让纳税人在享受这个优惠时更加省心和省力,从9月份起,对于在今年已经填报过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本人不用再做任何操作,新系统直接把原来的标准调整为新标准。同时,信息系统也会按照新标准计算,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在9月份之前,已经按照原标准计算预缴税款,多缴的那部分税款,可以在纳税人今后几个月要预缴的税款中进行抵减。如果今年内没有抵减完的,明年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第三是“广”。对于已经填报过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我们实行精准推送、自动享受。但是还有一些可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还没有填报,我们在官网、官方视频号、抖音等都发布了政策解读小视频,让更多纳税人了解到这项政策。同时,我们各地的税务部门还“分片包干”,给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辅导工作,让他们也能熟悉这个政策,帮助纳税人了解享受这个政策,让此前没有填报的纳税人可以更直观、便捷地在我们的信息系统中操作。我们在个税APP里设立了一个专题页,方便纳税人迅速找到入口进行填报,填报完后,可以选择通过任职受雇单位按月享受,也可以选择自己到明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总之,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广大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尽早的精准地享受到个税的政策红利。谢谢。
王东伟:谢谢天舒总会计师,让大家能够更全面的、更深入的了解到这三项专项扣除政策的落实落地。
红星新闻记者:今年服贸会开幕前夕,财政部等部门通知延续执行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同时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谢谢。
贾荣鄂: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服贸会是我国服务贸易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合作、引领创新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发展,多次向服贸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视频致辞或致贺信,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支持办好服贸会,2021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明确对每个参展展商在展期内销售一定数量或金额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税收。在今年服贸会开幕前夕,财政部等部门明确将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延续到2025年,释放出积极信号,稳定参展企业预期,有利于服贸会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迅速发展,已成为外贸重要新生力量。跨境电商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面临部分商品退换和滞销问题,需要退运进境。今年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运进境商品免征进口税收;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予以退还,已征收国内流转税参照国内销售退货规定执行。该政策使退运进境商品税负水平恢复到出口前状态,有利于降低退运成本、缓解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后顾之忧。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该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年底,有利于稳定出口企业预期,为企业布局海外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提供政策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和完善稳外贸的政策举措,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谢谢。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