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宪”同行 “宪”在守护
刘国联
真正意义上接触到宪法是在2018年,与其说是我和宪法的故事,更多的是宪法成就了我,使我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母法,它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与每个人都有说不完的故事,但与我的故事是最直接的。
2018年我成为了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来到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工作,开启了与宪法朝夕相处的日子。忙碌的脚步在工作的时候从未停下,但成长与收获却是实实在在的,帮助到当事人的那份喜悦洋溢在脸上久久没有离去,心里的满足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每天接待当事人,认真倾听他们的苦事、难事、烦心事,认真的解答,协助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解决问题。运用智慧法院,帮助群众在网上立案,让群众感受法院一站式服务的便捷等等,这些能够帮助到当事人以及日常工作中获得的成就的自豪与骄傲是从未有过的,是宪法帮我找寻到了心中的责任。
宪法教会了我“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在工作中总能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深刻体会他们的心情与期盼。清楚的记得,我们有一次在大雪纷飞时送达立案手续,想到当事人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打官司的心情与请求,我们将警车停在离当事人居住地很远的地方,徒步在深山里跋涉,只为在寒冬里也能温暖一颗本就脆弱的心;冬天路滑时,看到汽车因道路结冰滑进山沟却迟迟等不来救援时,我们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帮助他们尽快脱困。宁可耽误我们返程的时间,但是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值得的,因为这也是我们的工作,是宪法教给我们的责任,宪法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庄严,更让我感受到了法院人切实为民的理念。长白山脉林区的天很冷,路很滑,但是帮助到人民群众,哪怕一点小事,心却很暖。
工作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始终记得面对国旗、法徽下的宣誓,举起右拳的那一刻,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油然而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就意味着对国家、对人民的一份郑重承诺。我告诉自己,要牢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必须严格按照宪法规定行使权力。
宪法伴我行,法治驻我心,甘愿做学法的“宣传者”。参加工作后,长期在单位从事普法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与宪法思想结合起来,同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参加“七走进”普法宣传活动,在“三八妇女节”来到社区为妇女同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关法规,也会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为政府工作人员,人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知之愈深、信之愈笃、行之愈坚。我将一以贯之继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心存法纪,沐光而行,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用自己有限的精力不断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继续书写我与宪法更加绚烂的篇章。
(作者单位: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