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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检察讯(梁昭 许关庆)2022年以来,冠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的职能作用,聚焦“四个精准”,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冠县”专项监督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精准谋划监督方向,不断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抓好工作方案制定。根据最高检、省市院工作部署,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质量”为主线,精心制定《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冠县”专项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等具体要求,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鲁西地区乡村振兴先行区建设。

  二是抓实办案团队建设。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专项监督行动。抽调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4名及司法警察、技术人员,配备专门办案车辆设备,组建起一支“术业有专攻”的办案团队。

  三是抓牢办案机制融合。深化内部融合,交流案件线索、信息16件次,推动“四大检察”融合促进、“三种责任”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优势,收集案件线索20件、专业咨询意见25条,最大程度凝聚共促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

  精准锚定监督重点,不断强化办案质效

  一是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生活污水排放、垃圾堵塞河道等问题,办理案件33件,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6000㎡,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1.5公里,清理污染水体3000㎡,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推动实现治标治本有机统一。

  二是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针对农药包装袋、农用薄膜等随意丢弃致环境污染问题,办理案件6件,督促相关部门出动作业人员100余人、机械50余台次,清运废弃物1300㎡,并在涉案路段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标识牌和围栏,确保问题不新增、不反弹。

  三是聚焦涉农自然资源保护。加大对“黑驾校”违法占用耕地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惩治力度,办理案件5件,督促复垦土地56亩。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行为,办理案件3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0余万元,取得良好办案效果。针对辛集镇、梁堂镇等地非法捕猎野生鸟类问题,督促县林业局开展“清风行动”,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精准把握监督节点,不断强化审查监督

  一是严把“审查立案关”。聚焦“质量建设年”,持续优化公益诉讼案件结构,实现办案量质齐升。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30余件案件线索,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逐一研判分析,立案办理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案件23件;对通过磋商顺利解决的问题,不立案8件,确保立案质量。

  二是严把“检察建议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23起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实现检察建议由检察官联席会议逐一讨论、部门主任审核后报检察长批准再发出,确保检察建议质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件,着力解决一批公益受损问题。

  三是严把“整改落实关”。积极践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灵活运用磋商沟通、组织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多头监管”“多头执法”等难题,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磋商5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同步推进。创新建立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参与诉前听证制度,邀请参加听证12次,认真听取评议意见27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精准提升监督效果,不断强化精品创建

  一是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坚持“案前多思考、案中多调度、案后多总结”三步工作法,对典型案件实行“周调度月汇报”,注重总结提炼。3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 千案展示典型案例”“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和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最高检官微多次点赞冠县经验做法。打造“‘芝心’守红,‘玉骨’护绿”党建品牌,培育“党建+公益诉讼”新亮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转发推广。

  二是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鼓励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培养出多名优秀公益诉讼检察人才。3名干警分获首届“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等称号。积极借助“外脑”辅助办案,聘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领域的6位执法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助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团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三是注重长效机制培树。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助力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先后与县法院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联动机制的意见》,与冠县河务局会签《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为类案问题整治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指引。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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