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最高检明确要做好这些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6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最高检明确要做好这些工作

2月26日,最高检召开“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

  2月26日,最高检召开“迎两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主题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工作情况;二是发布“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典型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主持发布会。

2023年检察机关共起诉

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0余万人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0余万人、起诉160余万人,起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5万人,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嫌疑人4700余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5万余人,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近3万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万余人。

2023年检察机关开展

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建议行政机关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合计14.5万件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合计14.5万件,同比上升59%,其中监督立案数同比增长1.6倍,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98%,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数量同比增加22%,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达99%。

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及其

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最高检分别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及其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联合起草制定健全完善侦监协作机制、加强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侦监协作机制在实践办案中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

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余万人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切实有效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余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近2万人、追加起诉近10万人。

最高检抗诉的许某运输毒品案等

均经法院再审改判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发挥检察一体优势,重视证据的审查、分析与运用,高质效开展抗诉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继“辛龙故意杀人案”经最高检抗诉、法院再审无罪改判为死缓后,最高检抗诉的许某运输毒品案、陈某抢劫案、陈某某故意杀人案等均经法院再审改判。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近8000件,抗诉改变率近80%。

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

提出纠正意见2万件次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根据刑事审判违法和瑕疵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监督手段,在重视抗诉的同时,注重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口头监督等方式提升监督效果。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检察机关共提出纠正意见2万件次,法院采纳率达99%以上。最高检与最高法建立交流会商机制,推动解决刑事抗诉中的难题、堵点,有效提升抗诉案件办理质效。

2023年全国共开展各类

巡回检察3900余次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最高检直接对3个省4所监狱开展“减假暂”案件办理等问题专门巡回检察,直接组织对4个省区相关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在9个省区市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巡回检察工作进入按规划、常态化、高质效发展的新阶段。全国共开展各类巡回检察3900余次,发现问题和线索6万余个,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40余人。

2023年检察机关受理“减假暂”

监督案件同比上升超过25%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推动制发“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和“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首次以假释监督为主题制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减假暂”监督案件同比上升超过25%,对提请或者裁定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万余人次。

经检察监督推动

执行案件3400余件

涉及金额数亿元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3600余人。与最高法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经检察监督推动执行案件3400余件,涉及金额数亿元。

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

刑事指控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把积极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作为重要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进一步增强。二是成立工作专班着手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探讨。四是其他配套举措务实推进。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近10万件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立案和侦查活动工作质效。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近10万件,是2018年的3.4倍;监督撤案4万余件,是2018年的2.3倍;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是2018年的3.9倍,采纳率提升15个百分点。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刑事检察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和规范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完善侦监协作机制,二是加强对立案监督的指导,三是着力提升侦查监督质效,四是促进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与数字检察深度对接、融合。

最高检组织各省级院研究制定

新一轮巡回检察三年工作规划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23年,最高检组织各省级院研究制定新一轮巡回检察三年工作规划(2023-2025),制定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编发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手册,为各地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提供基本遵循。

“减假暂”监督列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

重点会商事项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减假暂”案件监督方面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积极推动制发“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和“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将“减假暂”监督列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重点会商事项。二是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监狱,组织专门巡回检察,将监督防范被监管人死亡与“减假暂”监督结合起来,会同监狱管理部门督促整改。三是针对假释适用率较低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假释监督为主题制发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为各地监督办案提供参考借鉴。四是加大听证适用。

2023年检察机关按二审程序和

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近8000件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呈现以下新的特点:一是刑事抗诉的力度和规模稳中有升。全国检察机关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近8000件,同比上升15%。二是刑事抗诉采纳率明显提高,抗诉精准性有所增强。刑事抗诉采纳率近80%,同比增加近11个百分点。三是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增幅超过二审抗诉。其中,二审抗诉近6000件,同比上升1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1900余件,同比上升26%。四是将大数据赋能深度融入刑事抗诉工作。五是地方检察机关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刑事抗诉工作机制。

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

违法与犯罪界限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轻罪案件办理中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接下来要着重抓四方面工作:一是在实体上,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二是在程序上,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等,实现轻罪案件又好又快办理。三是在政策理念上,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四是在犯罪治理和社会治理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文字:张苏茜

  图片:闫昭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