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罐车混装食用油”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有博主发文称,媒体报道中的一辆装了食用油的罐车,最终抵达陕西汉中勉县一家油脂公司。
7月9日,有自媒体博主发视频称,其对媒体报道中提到的油罐车行车轨迹进行了查询,发现报道中提到的冀E5476W罐车,5月21日从宁夏银川宁东装载煤制油,开往河北石家庄晋州,5月23日在晋州卸货。随后,这辆罐车开往天津,在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装车食用油,之后,这辆罐车在5月26日抵达陕西汉中勉县,5月27日开进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厂区。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9日晚消息,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
10日上午,一则勉县新力油脂公司对外回应的声明在网上传播。这则盖有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鲜章的声明称,该公司作为受害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涉事的一车一级大豆油已于2024年7月3日由汉中市、县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现场封存于公司4号储油罐内,等待中储粮公司召回处理,该批次大豆油没有灌装生产流向市场,且不涉及其它油品(菜籽油等)及其他批次一级大豆油。
公开信息显示,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国标行业为食用植物油加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包括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该公司2020年经营范围为油料收购、加工、销售、兑换、菜粕购销。
2022年4月,新力油脂公司曾被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过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为没收涉案小榨炒香菜籽油76瓶;没收违法所得744元;罚款金额25000元。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