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杨志惠)“……非常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为人民办实事,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东兴村村民张某的感谢信,朴实的语言、生疏的字迹,处处透露出对法院和调解员的感激。
2020年至2021年,张某向两位同村村民出售松籽,两位村民因不能及时付款分别写下欠条。后张某多次讨要无果,遂诉至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同时向法院提出,希望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要回欠款。本着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的原则,立案庭决定为其安排诉前调解。
立案庭负责人赵艾、调解员鲁艳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阅卷、了解案情,经过讨论两人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于是先拨通了欠款人的电话,了解欠款人的欠款原因、目前困难等,引导其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之后,调解员又联系了张某,告知欠款人的实际困难与还款计划。在多次协调与引导下,张某与两位村民兄弟渐渐放下猜忌、互相体谅,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在法院签订了书面还款协议、握手言和。
当调解书签署完成的那一刻,张某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既要回了钱,又不用和村里人打官司。没想到只是在起诉时提了一嘴,法院的工作人员就听在耳中、记在心上,法官和调解员更是解决了自己长久以来的烦恼,让自己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长久以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一直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即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又节约了诉讼成本。接下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真诚的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的体会到司法的高效、便捷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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