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公共政策制定公众不能缺位

发布时间:2014-04-14  来源:中国法院网  字体大小[ ]

  据《南方周末》10月14日报道,关于北京市出租车换型,北京市交通委曾称,标准制定听取了多方意见,吸收了许多专家、学者的建议,并且在政府内部多个部门间进行了协商、统一。但是,在这一项涉及多方利益与普通民众生活的公共政策上,记者却无法从市交通委获悉与此相关的明确信息。
 
  事实上,北京市出租车换型已不是什么新话题。但是这一“少数人决定多数人的事”,每次一有风吹草动,总会备受关注。原因何在?在笔者看来,就在于这项政策会对公众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而之所以引起关注乃至媒体的“穷追猛打”,也与公众很难参与到政策的讨论和制定中来和政策制定的信息不透明有关。正如专家分析所说,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受到政策高度管制的行业,比如政府可以决定出租车的数量和价格,以及出租车换型。
 
  由于公众在政策制定中的缺席和政策与公众的密切程度,导致了公众对政策的关心,有关部门的谨慎更加重了公众的猜测。要避免这种尴尬局面的出现,寻求一种新的公共责任机制恐怕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了。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成为政府最重要、最广泛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政府公共部门成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和与社会相脱离的力量。
 
  长期以来,我们过于强调行政管理是直接维护政治统治的工具,忽视了它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作用,过分强调行政管理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关系的不对等性,忽视了社会公众对行政活动的参与以及社会公众需求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导向性作用,忽视社会和社会公众对行政管理主体及其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忽视行政管理过程中公共责任机制的建设与发展,最终表现出整个行政管理日益凌驾于人民大众和社会之上的明显特征。
 
  现代政府理念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政府不能硬性地告诉行为人干什么或不干什么,也不得强制性地规约行为人的行为取向,而应利用行为人的自利本能,通过政策引导,使行为人趋向政府所设定的目标。这是由于随着社会本位以及企业、公民的主体地位的确立,政府行政要从原来的强制性驱动管理对象,变为引导服务对象朝自我目标与政府目标和谐统一的方向前进,使服务对象在实现自我目标的同时实现了政府行政的目标。
 
  这就要求建立公共行政的责任机制,要求政府顺势而为,要求政府的政策必须合乎社会目的,合乎公众的普遍性价值偏好,任何时候政府不能把自认为好的政策强行推向社会。而要合乎公众偏好,必然要求公众参与讨论公共政策,并且就公共行政责任机制的建立来说,公众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就北京市出租车换车型来说,如果没有了公众的参与,能实现公共行政的管理目标吗?没有了公众的参与和公共行政责任机制的建立,能保障做到最大化地维护公众的利益吗?
 
  公共行政责任机制的建立和让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讨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可偏废。他们都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这个目标。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可以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使,避免公共权力的异化,有利于避免强制行政和暗箱行政,最大限度地维护公众的利益。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时代背景下,从全能政府走向效能政府,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以及从控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也要求建立公共行政责任机制。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公众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