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郑州:超市员工趁机偷顾客 保安队长知后竟分赃

发布时间:2014-11-02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丁华峰)超市员工包括保安良莠不齐,购物也不能放松警惕,否则小心内鬼顺手牵羊偷你。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特殊的盗窃案,看到顾客试衣服没拿钱包,超市工作人员竟动起歪念,将顾客钱包拿走,之后因怕事情败露,又“贿赂”超市保安队长,保安队长同意“严守秘密”,结果俩人双双被绳之以法。

  2013年3月30日18时许,34岁的王某在郑州市某超市当服务生,对花钱大方女人颇为嫉妒。当一位姓穆的女士试衣服时,放心的将其钱包放在购物篮内。王某见状遂发歹意,司机作案。但见他眼疾手快,把钱包瞬间盗走。到无人处,王某发现包内有银行卡两张,令他大喜过望。王某根据银行卡背面的密码,在超市附近的自助取款机上分多次盗取该两张银行卡内的现金共计2.04万元。取钱后,王某担心此事败露,觉得有点害怕,就找到保安队长陈某,将此事告知,分给了他1万元,并于次日辞职。陈某在明知该款系王某非法取得的情况下,仍收下该款。公安机关接报案后,分别将王某和陈某抓获。现陈某家属已代其赔偿被害人穆女士经济损失2.04万元。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遂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被告人陈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讯息来源:郑州市二七区法院)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