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法律解读:同一法条也有可能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15-01-12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张金洪:同一法条也有可能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多数情况下,同一法条适用同一归责原则,但在侵权责任法里,也存在同一法条不适用同一归责原则的情形,如《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就分别适用法同的归责原则。

  该条第一款规定规定“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款规定的是施工人或管理人在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负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如其未尽此义务,行为人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应款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款规定的“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意即该设施的管理人不能举证证明尽到管理职责时,推定其未尽到管理职责而应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文义解释的方法不难得出该款规定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中的过错推定责任,与第一款规定适用过错责任不同。

  因此,在适用法律时应区别适用该条文的第一款或第二款,不能不加区别地只适用到“条”而应适用到具体款,以示区别,同时,避免出现错误适用归责原则而扩大或缩小责任主体的问题。 (作者:张金洪)

  作者单位:巧家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