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昔日传销讲师狱中创作30万字:用自己的经历警示痴迷者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昔日传销讲师狱中创作悟人生

  公众全民讯(许永龙 周莹莹)8年前,梦想干出一番大事业的他,整日沉溺于传销营造的“发财梦”中,终因诈骗获刑入狱。如今,他在监狱民警的挽救下如梦方醒,获得两次减刑,30万字自传体小说也已完稿。

  “是警官用法律知识,让我重新找到生活的目标。 ”日前,在蜀山监狱服刑的张朋(化名),再次走上讲台,在他汇报完改造成绩时,同犯报以热烈的掌声。 对症下药唤醒“梦中人”

  今年40岁的张朋,别小看他只有初中文化,却有着六年多的传销培训讲师经历,经他“洗脑”的人不下万余人,其自称还接触过数十位所谓“金字塔”中高级别的传销人员。

  圈里人赞他有三寸不烂之舌,不过最后也坏在那张嘴上。 2007年,张朋因诈骗罪获刑15年,被投入蜀山监狱服刑改造。“传销没什么不好,挣到钱才是本事。 ”这样一个被传销思想深度麻痹的人,要一下子转变过来,真让监区民警有些为难。“听不进半句劝,你说一句,他有三句说词等着你;再后来,你说你的,他一言不发,无法改变他的固有思维。 ”在刚开始的思想教育中,张朋非常不配合。“行走江湖多年,自以为口才了得,法律知识却十分单薄。 ”接触久了,监区民警还是找到了张朋的软肋。

  通过领学法律条文,再到释疑解惑,最后对其以案说法,监区民警成功化解了张朋一度板结的思维,促使他走上正常服刑改造之路。根据张朋的服刑表现,监区分别于2012年、2014年上报减刑,并获得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民警鼓励走上创作路

  5年前,张朋主动找到监区民警,“我要写书,为了避免他人重蹈自己覆辙,让传销痴迷者醒悟,我决定用自己的经历,警示大家。”当得知他有这种想法时,监区民警非常支持,“不管小说写得好不好,都是一种悔罪的表现。而且,如果张朋的经历能帮助其他误入传销而痛苦挣扎的人实现救赎,走出困境,那也是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 ”

  从此,张朋利用劳动改造的空闲时间开始创作。“刚开始写得起劲,中间也有打退堂鼓的时候,是民警的支持和鼓励,才有今天的成果。”拿着30余万字的书稿,张朋激动地告说。张朋的小说是自传体,讲述的都是自己亲身经历,写了自己的犯罪过程,狱中生活的醒悟。既是灵魂自白,也是忏悔录。他以真实的细节和朴素的笔法,记录着曾经扭曲的心灵历程,爆料鲜为人知的传销内幕。

  支招传销人员家属 现在,张朋的小说还没有出版机会,但他说,他会带着书稿走出监狱大门,然后自费出版。书中贯穿着“救人自救”的思想,特别是对那些听信传销谗言,身陷传销泥潭的人有所警示,对家

  中有误入传销而亲人自感无助的,张朋还支招一二。“家中有亲人搞传销了,不要感觉面子上挂不住,藏着掖着,要马上通知所有亲朋好友不要听信他的话,破坏他的邀约市场。”张朋介绍,传销组织在拉人头时被“断其后路”,无下线发展,就会知难而退。

  “家里人不要过分紧张,一般没有生命危险;不要一味地指责他,更不能粗暴地训斥搞传销不好,说的越多,被传销培训过的人越反感。”张朋告诫大家,千万不能以断绝关系相要挟,要多说暖心的话,用情感去唤醒。

  如果是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最好是父母或最亲的人出面,寻求当地公安或职能部门的帮助,请求协助解救。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