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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旺苍县构建“营转非”客车常态化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15-08-07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唐福升 杨森)8月7日,笔者从旺苍公安部门了解到,四川省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营转非”客车零散、不易监管的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创新构建了责任监管、源头监管、动态监管三大“营转非”客车常态化监管机制。

  建立责任监管机制

  “我们大队以省政府部署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契机,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营转非’客车监管的难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提请县政府建立了‘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属地乡镇交管办’三位一体的‘营转非’客车责任监管体系。”旺苍交警大队大队长阳光伟介绍。

  据介绍,该大队依靠县委、县政府,从两个方面建立了“营转非”客车责任监管体系。在建立“人”的责任追究机制方面,按照“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车辆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除依法追究车辆驾驶人的法律责任外,一律追究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责任;在建立属地监管责任机制方面,按照“属地管辖、分类监管、分级实施”原则,将车辆及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驾驶人监管责任落实到属地乡镇交管办,形成县管、乡镇交管办落实的“营转非”客车监管责任机制。

  建立源头监管机制

  在落实“营转非”客车户籍化源头监管方面,该大队建立了“公安交警、属地乡镇交管办、车辆所属单位”三方监管车辆及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机制。

  “我们镇交管办着力加强对辖区‘营转非’客车的档案信息管理,切实做到逐车、逐人登记造册,不断健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台账,并根据每月实际情形的变化,修改、完善档案信息。针对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转非’客车,我们及时会同辖区交警中队和派出所,逐车督促车主办理注销登记,监督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实施切割解体。”旺苍县白水镇副镇长、镇交管办主任张强对笔者介绍。

  据了解,该大队根据车驾信息平台基础数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乡镇交管办对辖区的“营转非”客车及车辆所有人、车辆所属单位、车辆驾驶人信息进行采集,并将采集到的信息传送至辖区交警中队,由辖区交警中队录入相关公安交警平台。截至目前,旺苍县“营转非”客车信息采集已有49辆,信息采集率达到了100%,有效增加了“营转非”客车监管的针对性。

  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我们和交警部门建立了‘营转非’客车临检和巡检机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营转非’客车所属单位、所属辖区乡镇交管办进行检查,检查中坚持做到见车、见人、见证照,及时整改排查人、车的安全隐患。”旺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陈内知说。

  据悉,除了与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建立了“营转非”客车临检和巡检机制外,该大队还落实了车管、驾管、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等“窗口”业务的联查机制,在办理“营转非”客车及驾驶人业务时,全面启动窗口业务联查机制,加强对“营转非”客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该大队与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通过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和流动巡逻,严查“营转非”客车出租、转借及其他从事非法运输行为,一经查获,交警部门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均按各自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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